四川出台大学生就业四项优惠政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41: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八月一日出台四项措施,让大学生基层就业更安心方便(政策解读)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服务
优惠政策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完善高校
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社会保险参保办法,搞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服务,方便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流动。
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高校毕业生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确定一批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
优惠政策二: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与有关机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
有条件的城市,当地劳动部门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确定一批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各地将优先组织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并将见习与就业培训紧密结合起来,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