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33: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工作目标:结合北京实际,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 主任助理职务,3年内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工作目标,力争实现每村有2名大学生的目标。按照部署, 第一年,选聘2000名左右大学毕业生。
保障措施:
1、被聘任为村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2500元,第三年3000元。按照地域和学历的不同,可参照此标准上下浮动,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由政府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2、各区县有关乡镇政府与被聘任为村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被聘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其档案由所在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保存,户口可落于生源地,也可落于工作区县人才机构集体户上;考核不合格或自愿解除协议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对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保存;聘用两年连续考核合格者,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与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档案、户口转至工作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由原毕业院校为其办理回生源地或京外地区就业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