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报关员资格考试复习讲义第六章(二十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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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随附单据 [教材355页(重点栏目!!)]
⑴含义:见教材,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教材所举例子中的单证都是随附单据的范畴。但本栏目的填写只涉及《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中许可证以外的监管证件。[308页]
⑵填报要求: ①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②只填报308页监管证件代码表中除了“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以外的其他监管证件的代码及编号。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中代码为1、4的是许可证的代码,不可填在此栏。表中*号的代码都要记住,要做到看见监管证件名称就知道代码;根据代码知道是什么监管证件。 ③填报方式为“监管证件代码” “:” “监管证件编号”(按手工填写要求掌握)如:“7:XXXXXXX“、“5:XXXXXXXXX”等。 ④本栏目只填写一个监管证件的信息,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余的监管证件代码和编号按上述③的填报格式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 ⑤原产地证书的填写比较特殊,不填写原产地证书的编号,具体如下: Ⅰ.适用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已和我国海关与港澳联网,此栏目填“Y” “:”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如:适用CEPA香港的原产地证书填“Y:<03>”;适用CEPA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填“Y:<04>”。而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的编号要填写在“备案号栏”。 Ⅱ.适用其他优惠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证书,因为这些国家都没有和我国海关计算机系统联网,其填写不同于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具体的应填“Y” “:”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备案号栏空白不填。
Ⅲ.对于不适用优惠贸易协定的进口货物,其原产地证书不必填报。
⑶信息的确定与查找:监管证件的名称和编号若需填写都会在明示资料中给出。 例如:资料:xx公司持1100-2005-101256号自动进口许可证报关。则根据名称自动进口许可证可判断其监管证件代码为7,故“随附单据”栏应填:“7:1100-2005-101256”(若是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应有提示,该代码不用背,考的可能性不大) 再如:资料:“经营单位持编号为:05062456789的原产地证书(货物为CEPA香港项下的受惠商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03)和入境货物通关单:44010104064457向海关申报。” 则报关单“备案号”栏填:“Y05062456789”;同时,“随附单据”栏填:“Y:<03>”、“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A:440100104064457” 例中涉及有2个监管证件的填写以及CEPA香港原产地证书的填写,结合填报要求体会上面栏目的填法。要点提示:该栏目的的填写要求是与以往不同的。 ①填写方式:“监管证件代码” “:” “监管证件编号”(即填代码也填编号,中间必须加“:”) ②“随附单据”栏只填写一个监管证件的信息,其余的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有多个监管证件情形)。 ③注意不要把监管证件和手册相混淆,如手册号为:B52084400153, 而出境货物通关单在“随附单据”栏(或标记唛码及备注栏)的填法为:“B:311090204038739000” (出境货物通关单代码是B,来料加工手册第1位标记码也是B,但填写的位置和方式是不同的) ④原产地证书的填写不同于其他监管证件。进出口许可证号不填在此栏,要填写在许可证号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