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0 13:05: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经济法责任的特点因主体不同而具有差异性。具体来说,追究政府机关经济法责任,主要是为了赔偿或补偿经济主体的经济损失,其惩罚性体现得并不明显;而追究普通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主要是为了惩罚经济主体,其赔偿性和补偿性并不明显。以下就司法考试相关考点中的经济法的特殊责任作一简要说明。
一、《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中的特殊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赔偿责任
三、《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区别
经济法属于司法考试中偏向于记忆型的部门法,将分散的知识点归纳在一起是非常必要的。因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在司法考试中可考性非常大,希望这点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为大家准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助一臂之力
相关文章 货运代理综合辅导:普货空运进出口流程(一)马士基将终止美东_地中海东岸航线运营2007年100Test司法考试法理学模拟试题(二)2007年100Test司法考试法理学模拟试题(一)2007年暑期司法备考:经济法中的特殊责任司法考试口决记忆法(整理版)(法制史与宪法部分)2007司考生必看:经济法数字规律记忆总结2007年司法考试理论阶段测试题一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百题精练刑政法篇答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