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各有关中直单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厅指导的和监督下,具体组织考试报名、考场设置、考前培训等工作。驻长的中、省直单位报名等事务性工作委托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会计学会)组织。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二、考试科目
2007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考试次数及时间
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两次,上半年考试时间定于6月23日,下半年定于11月24日。
上午 8:30-10: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 13:30-15:30 会计基础
四、报名时间
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自3月10日开始到6月10日结束;
下半年考试报名自8月10日至11月10日结束。
五、考试教材
上半年考试辅导教材使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下半年修订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内容均不超出辅导教材范围。下半年考试辅导教材另行通知,届时将组织各地征订。各地要抓好考前培训管理工作,不得借机强行考生订购指定教材,更不得搭售指定教材以外的辅导资料。
六、收费管理
上半年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吉省价收字[200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10元,交纳考务费每科10元。下半年考试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七、试卷预定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采取预定试卷方式。由各市州、县(市)考前20天内将本地区《2007年度上(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统计表》(表格附后)电传省厅会计处1605房间,传真0431——88550897.省厅将按照预定的试卷数量发送试卷。考试以考点为单位,每个考点给每科配一个内装5份试卷的备份袋。各地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的项目填列,不得漏填项目。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各市(州)、县(市)不得因考生少而不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而无法举办考试,也要在规定的订卷时间内电话报告省厅会计处不参加考试原因。
八、考试评卷
为保证考试评卷工作质量,省厅负责评阅驻长的中、省直单位考生试卷,各市(州)、县(市)按属地原则自行组织阅卷。在考试后30日内各地将考试成绩通过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88922800)上报省厅,省厅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省厅将随机抽查调阅各市(州)、县(市)部分试卷。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也是进一步贯彻《会计法》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措施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吉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