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注册、登记
1、 递交单证:
(1) 报关企业注册:
①专业、代理、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
②有关部门批文:
专业:海关总署的批准文件;
代理: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的文件;
自理:1)外商投资企业递交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非外商投资企业递交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进出口经营权批件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③企业合同、章程及其批复;
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确认章;
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开户银行帐号;
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帐册设置情况;
⑦报关注册企业法人签字备案申请书(自理报关企业注册需递交),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和拟任报关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代理报关企业需递交);
⑧《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
⑨报关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直径在4CM内中英文对照的圆形或椭圆形章),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的印章的备案文件;
⑩《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加工生产企业办理海关登记:
①加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②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承接加工业务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正本及复印件;
③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④加工生产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⑤《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及《对外加工生产企业登记作业单》;
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⑦地方外经委出具"无进出口经营权"证明;
⑧企业章程(股份制企业递交);
⑨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 工作流程:
3、 时限承诺:
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 报关企业异地备案
1、 递交单证:
(1) 转外关区备案
①专业、代理报关企业需提供海关总署同意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的批复;
②《报关备案申请书》
③《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④《企业情况登记表》;
⑤报关企业印章和报关专用章印模;
⑥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 外关区转入备案:
①备案企业出具的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
②企业递交该企业注册地海关制作的备案关封。
2、工作流程:
(1) 转外关区备案
(2) 外关区转入备案
3、 时限承诺:
(1) 转外关区备案:当场办结。
(2) 外关区转入备案:当场受理,待总关监管处告知备案好后当场办结。
三、 报关企业年审
1、 递交单证:
(1) 非外商投资企业
①经外经贸部及授权机关年审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②年审报告书;
③《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
④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贴本年度通过年审标识的营业执照正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专业、代理报关企业递交年度工作总结;
⑥代理报关企业递交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⑦其它资料。
(2) 外商投资企业
①联合年检报关书复印件;
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核损益表复印件;
③《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
④其它资料。
2、 工作流程:
3、 时限承诺:当场办理。
四、 报关员注册、备案、年审
1、 递交单证:
(1)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拟聘用报关员的申请;
(2) 《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办理报关员条码卡申请 表》;
(3)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 申请注册人所在企业的人事证明及佣工劳动合同;
(5) 申请注册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6) 报关员资格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7) 申请注册人的免冠彩照(大一寸)二张;
(8) 报关员随报关企业一起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应提供报关员证及复印件、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报关员签字等文件;
(9) 报关员须随所在企业每年按时参加海关年审,须提供报关员资格证、报关员 证、报关员条码卡、《报关员年审报告书》;
(10) 其它文件
2、 工作流程:
3、 时限承诺:当场办理(条码卡由监管处办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