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7年版)
大纲编码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l”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建筑工程…………A 矿业工程…………G
公路工程…………B 机电工程…………H
水利水电工程……F 市政公用工程……K
综合科目…………Z
·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分别用l0、20、31、32、33表示。
“1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1”——××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32”——××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1~9”表示。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1”——99“表示。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1——9”表示。
编码示例:
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了解和熟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施工管理为主导的懂管理、懂技术、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建造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了检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是否达到以上要求,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注册前,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种审查程序。通过各地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担任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四、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考试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