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15 13:02: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记者:首先,想请您谈一谈今年司法考试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2007年的司法考试在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内容、试卷科目设计、试题题型与分值、考试模式与方法等方面都未做大的调整,仅对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具体政策作了个别改进。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的考试-大纲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您能谈谈吗?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为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复习备考,我们对大纲进行了如下调整:一是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增删了少量知识点;二是在原大纲的基础上,增加各学科各章节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基本要求;三是增加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名录。
在各学科的知识点掌握程度上,我们从"了解、理解、运用"三个层次提出要求,提示和指导应试人员从"是什么、为什么、如何用"的角度进行复习。其中,"了解"是从"是什么"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其范围包括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及应当知晓的有关知识;"理解"是从"为什么"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当准确理解的相关概念、制度、原理形成的基础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运用"是从"如何用"角度提出的程度要求,是指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该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分析、判断实例、案例和有关问题,其范围包括应用性较强的相关内容。
记者: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严格、规范、公正,司法部在今年的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有哪些举措?
记者:今年的考试公告中增加了关于考试纪律的要求,能否请您进一步解释一下?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对于应试人员来说,在考试中应当做到公平竞争,但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人投机取巧,考试作弊现象屡有发生。国家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考试,在测试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在考察应试人员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水准。我们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监考工作,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防范作弊,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我们更希望,作为以从事法律职业为目标的应试人员,能够自觉抵制作弊,远离作弊,凭借真实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参加考试。
记者:从现在开始,数十万考生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了,您对他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一份汗水一份收获,我们希望广大应试人员能够通过复习备考,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能力,同时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应考,取得优秀的成绩,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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