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
7.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7.1.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重大影响以下、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7.1.2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的类型及界定
1.企业合并的概念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类型
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1)不属于交易,本质上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
(2)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
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1)非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合并
(2)以市价为基础,交易作价相对公平合理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合并方式 |
购买方(合并方) |
被购买方(被合并方) |
吸收合并 |
取得对方资产并承担负债 |
解散 |
新设合并 |
由新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方资产负债 |
参与合并各方均解散 |
控股合并 |
取得控制权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 |
保持独立成为子公司 |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这两项)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发行股份的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时挤入贷方,反之挤入借方,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则调减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