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法律文书》课程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说明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命题大纲》的有关要求,对《监所法律文书》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宗旨
《监所法律文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必考课。它具有鲜明的目的性、明显的综合性、很强的实践性等特征。根据以上特点,本课程既考核《监所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也考核运用相关知识写作的能力。
2.标准
本课程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课程本科结业水平为命题的参考标准。
3.目标
(1)客观、公正、有效地检验考生掌握《监所法律文书》课程知识及相应能力的状况。
(2)有利于提高自学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有助于促进自学考试标准化、规范化。
二、命题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1年10月颁发的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以《监所法律文书》教材(白焕然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为取材范围。命题范围覆盖到教材中各章规定的学习内容。
1.题型和分数比例
(1)单项选择题 20%;(2)简答题 20%;(3)修改病文题 20%;
(4)写作文书题 40%。
2.能力层次比例
试题考核分“识记”、“领会”、“应用”三个认知能力层次,其分数比例依次为20%、40%、40%。
3.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层次,其中易、较易、较难和难
大约各占20%、30%、30%和20%。
4.重点安排
根据教材的内容和结构,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章为重点章节,第一章、第二章、第九章为次重点章节,第三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为一般章节。
三、其他
本考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四、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选出后将其标号填入括号内):
1.监所法律文书的起草包括三个阶段是
A.承拟、构思、拟稿 B.承拟、构思、修改
C.定题、构思、拟稿 D.承拟、构思、定题
2.报请性公文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陈述和请示的公文,主要有
A.请示、批复 B.报告、总结
C.请示、函 D.报告、请示
二、简答题
1.监所行政公文的含义?
2.监所行政公文的特点?
三、修改病文(病文略)
四、根据材料写作文书(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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