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是( A )。
A.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B.犯罪以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C.犯罪较轻的自首犯
D.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量刑情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之为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 D )。
A.第三人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第三人与行为人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D.行为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无权代理中的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是( A )
A、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C、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D、选民民主选举
4. 简答题: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答:(1)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略述科学性原则的表现,民主性原则的意义);(2)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原则(略述三者的含义)(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略述其含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