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分析与应试经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5 13:29: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今年的司法考试有哪些变化,命题趋势如何,如何在关键时期准备考试,这些内容备受广大考生关注。为了给考生提供一些实用性的参考,《半月谈》杂志《考务之窗》栏目邀请了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和去年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撰写文章,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裨益。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分析

杨长庚

新法出台及法律修订引起的大纲变化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大纲的形式变化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本要求有较大扩充,二是在各部门法后面增加了重要法律法规。对这些变化要客观看待,考试要求中的了解、理解、熟悉、运用四个等级分类并无明确界限,对考生的指导意义有限,大纲中列出的法律、法规固然是考查重点,但并不是考试的全部,一些大纲中没列的法律也可能考查。

另外,大纲的很多变化都是因为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动而引起。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动既包括新法的颁布、旧法的修改,也包括一些重要法规、司法解释的出台。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二卷、第三卷所涉及的学科上面,如物权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刑法修正案(六)等,第一卷的科目也有涉及,如法理学中引入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内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部分介绍《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内地与澳门点击查看澳门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等新的内容。

对三大实体法的考查有四大特点

作为司法考试的重头戏,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实体法的命题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从近几年的命题可以发现,对三者的考查有四大特点:一是前沿性理论和新增考点都得到了及时的考查。这在刑法学、民法学上表现得最为突出,考试试题已经远远不是本科生的水平所能应付的,一些新的理论也开始出现在试题里,比如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的性质就曾引发无数争议。二是难点集中、重点衡重。在司法考试命题越来越分散化的趋势下,三大实体法大体保持了重点突出的特色,比如刑法中的财产犯罪、民法中的一般财产法始终是命题的重心所在,行政法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仍然占有绝大部分的分值。三是案例化、综合性试题占据主导地位。虽然都是考法条,三大实体法中的试题往往出以案例的形式,并且综合多个考点,融合理论与法条,如果考生理论基础不扎实、法条记忆不准确、法律分析不过硬,都很难做对试题。四是考查越来越精细。三大实体法,尤其是民法、刑法部分,原本重点突出,核心内容一考再考,这样,命题就向细节方向发展,考试越来越有深度。这种细节既包括理论上的更进一步的认识,也包括司法解释的更加详细的规定。

民诉与刑诉:关注三大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要说明以下三点:一是重点看法条。民诉和刑诉中都有一些比较纯理论化的内容,对这些内容要高度重视。但是民诉和刑诉主要是考查法条,所以复习的后期背诵记忆法条就成为考生的重要任务。二是关注诉讼法试题的综合化趋势。诉讼法考查理论本来不多,重点又突出,要增加难度必然会加强综合考查,所以要特别注意考点之间的串联和比较,比如去年的很多民诉试题都是贯穿了民诉全书的。三是提防大题。诉讼法部分每年最大的疑问就是考不考司法文书,去年没考,不等于今年也不考。鉴于刑诉部分在去年卷四中所占分值极少,今年肯定会反弹,很可能出现司法文书或者论述题,考生有必要特别准备。

不要因科目“零碎”而放弃

卷一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国际公法等8个学科,这些学科连同卷三的商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零碎,内容庞杂、考点极多,令考生无从下手,许多人往往产生放弃的念头。但是放弃占200分的9个科目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还是要充分认识这些学科的特点:

一是重点与非重点。在上述9个学科中,理论法学部分(含司法制度)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下简称“三国法”)部分相对而言,重点突出一些。商法、经济法部分较为繁杂,不过商法部分的公司法属于重头戏。“三国法”部分,除了国际公法重点模糊之外,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还是有重点可寻的。所以,要从9个学科中找出各自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法条,这样会比盲目背诵或者简单放弃好得多。

二是理论与法条。对于法理学、法制史以及“三国法”的大部分内容而言,因为其核心内容全是理论,只要理解掌握相关理论就可以,所以重点是看教材。而对于宪法学和司法制度而言,多数考点是由法条而来,所以重点在于背法条。至于商法、经济法部分,除了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会涉及一些基础理论外,其余都是考法条,所以掌握重点法条就是得分的“不二法门”。

三是试题强调应用性。为了体现司法考试的特性,就连法理学和法制史这些科目都非常看重考生的分析能力,题目往往设计成案例型。而“三国法”等科目会经常在故事中考查理论知识。同时,试题非常贴近社会热点。比如法理学会考查新增的热点,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法制史则可能会考查历史上的反贪污、刑讯逼供等。所以,关注社会、留心热点永远有利于司法考试得分。(编辑:孙爱东)

我是这样备战司法考试的

高洪波

我参加了3次司法考试,2004年和2005年都不幸败北,去年终于如愿以偿通过了。现在总结我的“司考”之路,最大的感受就是,“司考”就像熬“中药”,得拿出信心、恒心、慧心,慢慢地熬。

信心是基础。司法考试被认为是国内最难通过的资格考试之一,很多人很早就给自己设了一道“拦路虎”,在心理上就已经输掉了这场“攻坚战”。恒心是保障。很多人和我一样都是一边工作一边复习。因此,要排除一切干扰,专心备考。面对繁多的法条和考试的压力,很容易产生厌倦和逃避心理,此时千万不要放弃,一定咬牙坚持住。慧心是关键。司法考试这剂“中药”也并不是靠吃苦就能取胜的,科学的“熬药”方法,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同时,在考前准备工作上要做实做细,分步骤实施。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总结:

第一,基础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正趋于完善,许多法学问题都在法学家的争论中,尚未形成定论,司法考试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一般以通常说法为标准。建议在最开始的复习阶段,要通读往年推荐教材,以建立自己的整个知识构架。

这个阶段是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理解把握的过程。复习中不要轻易放弃某些所谓的“冷点”,也不要轻易绕过难点。当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也不可取。因此,分析历年真题尤为重要。通过研究真题和解析,可以了解司法考试要考什么、怎么考,把握命题方向、重要考点及答题思路。这样,应考能力就会得到加强,复习方向就会更加明确。

第二,强化阶段。结合新大纲,对各科进行总体整理,对重点、难点进行提炼和把握,特别是新增考点和新修订考点,最好按专题归纳整理知识内容。如发现前阶段看过的地方记忆模糊了,切忌急躁,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特别是要把那些重点和难记的部分彻底吃透。

这个阶段要多做些题,通过习题可以验证复习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争取让这些知识烂熟于心。司法考试题量很大,记忆、理解和使用的熟练度很大程度上会决定你的成绩。

第三,法条阶段。司法考试就是要考查应考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纵观历年考试真题,不难看出法规的考查一直占很大比重。法条是司法考试的“牛鼻子”,但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法条足有1.2万多个。此时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要在重点法条基础上掌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在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

第四,模拟考场。模拟题要精练精做,注意选择带详细解析的套题,两套基本就可以。即使是不参加培训班的模拟考试班,自己做模拟试卷也要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来。通过模拟考试,在形式上熟悉司法考试的安排、答题的速度与规律,提高临场应试能力,避免犯技术性错误。

第五,考前冲刺。这个阶段的复习可能会是我们司法考试期间最为痛苦的时期,因为你往往会觉得各种压力陡然增加。建议每周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冲刺计划,每天都要总结当日的复习结果。同时要将这几个月来的复习好好梳理,避免出现虽然知道知识点,但是却无法在头脑里构建出清晰的框架的情况。

在这个阶段,关键是记忆那些最重要的东西。司法考试拼的不光是学问的深厚,更是记忆力的强弱,理解得再好,如果记不准,也很难做对题目。在这段时间,就要把精力花在能够很快捞分的带有背记性质的科目上。同时,要看看自己平时掌握不牢的东西和大纲新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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