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8:10 11:25: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我校2008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七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7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
1. 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 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
3. 二门业务课即专业基础(刑法、民法)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试题。
四、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点击查看学校原文:http://gs.scu.edu.cn/zhaosh/zhsh_news/10610sm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