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 戴盛仪 中国商业出版社)
致歉:对书中错误给大家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戴盛仪。2007.7.10
1. P43左侧倒数第5行,将“债务”更正为“债权”
2. P99左侧倒数第16行,将“公司发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更正为“公司发起人符合法律规定”。
3. P99左侧倒数第11行,将“另外发起人的第二期出资三年内缴纳不符合规定,应在两年内”改为“另外发起人的第二期出资三年内缴纳不符合规定,他们不能分期缴纳出资,只能一次缴纳”。
4. P138左侧顺数第16行,答案由“A、B、C”改为“A、B”。
5. P198右侧顺数第14行,答案由“B、C”改为“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