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委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11 12:22: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国际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导游队伍建设,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关于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的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07年上海市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于2004年12月31日前)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于2005年12月31日前);
2、申报前实际带团每年不少于90个工作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需具备所报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4、申报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者,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方式
1、中级导游员考试采取全国统一闭卷笔试方式;
2、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人员的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
3、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人员的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和“外语”;
4、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只需参加“外语”科目考试。
三、考试时间
6月16日(周六)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 或 外语
四、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1、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发布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考生可自行下载;
2、由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五、成绩颁布和发证
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公布。自8月13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查询成绩。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由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颁发《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其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并不安排补考。
六、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相关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日-4月16日;
审核报名材料、付费。考生需至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办理审核报名材料、付费手续,报名时间为4月14-4月18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2、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红底免冠一寸近照四张(背面署名)、《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3、报考费用:
初级导游报考中级导游考试费190元;
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考试费100元。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各国际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各自辖区内各国内旅行社,组织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各国际旅行社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3、参加本项考试的导游员,可免予参加2008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
4、中级导游等级考核评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并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凡需参加培训的导游可向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名(见附件2)。
八、联系方式:
上海市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联系人:刘镇、潘信耀
联系电话:23115556、23115555
传真:63367021
地址:大沽路100号1019室
邮编:200003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