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实践技能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8 10:05: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部分
实践技能
病历采集与病例分析
(一)病历采集
包括主诉、病史采集与记录。测试项目5项。
1.问诊的方法、主诉、病史采集;
2.口腔检查准备;
3.正确选择辅助检查方法(影像申请单、检验项目等);
4.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与治疗设计;
5.病历书写。
(二)病例分析
包括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和治疗设计。测试病种20个。
包括诊断
1.浅龋;
2.中龋;
3.深龋;
4.猖獗龋;
5.急性牙髓炎;
6.慢性牙髓炎;
7.牙髓坏死;
8.急性化脓性根尖周炎
9.慢性根尖周炎;
10.边缘性龈炎;
11.坏死性龈炎;
12.成人牙周炎;
13.复发性口腔溃疡;
14.白斑;
15.感染性口炎;
16.牙齿外伤;
17.智齿冠周炎;
18.下颌骨骨髓炎;
19.牙列缺损;
20.牙列缺失。
基本操作技能
(一)无菌操作及口腔检查
1.无菌操作:测试项目2项。
(1)洗手、戴手套;
(2)口腔粘膜消毒。
2.口腔检查:测试项目2项。
(1)一般检查;
(2)特殊检查。
(二)口腔基本技术
测试项目4项。
1.开髓术(离体前磨牙或磨牙);
2.龈上洁治术(一区段);
3.上牙槽后神经和下颌神经阻滞麻醉;
4.上、下牙列印模制取。
(三)基本急救技术
测试项目4项。
1.血压;
2.吸氧术;
3.人工呼吸;
4.胸外心脏按压。
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一)牙髓活力测试结果
测试项目2项。
1.温度测试;
2.电活力测试。
(二)X线片
测试项目5项。
1.正常牙片;
2.根尖周病牙片;
3.牙周病牙片;
4.阻生智齿牙片;
5.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
(三)实验室检验结果判读
测试项目3项。
1.血、尿、粪常规;
2.基本生化检验:
(1)血清钾;
(2)血清钠;
(3)血清氯;
(4)血糖;
(5)二氧化碳结合力
(6)血沉。
3.肝肾功能:
(1)肝功能;
(2)肾功能。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
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穿刺、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X线读片灯箱,、分规;
(4)心电图片、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
(4)心电图、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5)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口腔类考试实施
考试内容与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每站设考官2~3名。
1.第一考站:病历采集;无菌操作及口腔检查。
(1)病历采集:由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进行口腔病史采集,考生依据病史提出辅助检查方法、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设计并完成病历书写。
(2)无菌操作及口腔检查:由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
2.第二考站:基本操作技能,包括:口腔基本技术(1项)、基本急救技术(1项)。
(1)口腔基本技术:由考生考前抽取的1项进行测试,其中龈上洁治术和上、下牙列印模制取由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开髓术由考生在离体牙上操作;上牙槽后神经和下颌神
经阻滞麻醉由考生在下颌骨或颅骨模型上操作。
(2)基本急救技术:由考生考前抽取的1项进行测试,其中第1项由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第2、3、4项由考生对模拟人操作。
3.第三考站:辅助检查结果判读及病例分析。
(1)辅助检查结果判读:考试内容包括医德医风、牙髓活力测试、K线片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
(2)病例分析:考生对考前抽取的两份不同病种的病例提出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和治疗设计。考试方法主要采取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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