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6月6-8日面试-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4: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6年度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省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的专业性试题两部分。通用试题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从事机关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等,题本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命制;专业性试题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拟任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题本由招考部门命制。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0%、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占20%、言语表达能力占20%、应变能力占15%、专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考官评分平衡表等表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
  二、面试组织
  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同步进行。为保证面试质量,提高效率,便于监督检查,今年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继续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全封闭的方式集中进行。根据各部门参加面试的人数,由招考部门联合组成面试考评组,每个面试考评组面试的人员不超过60人。
  面试考评组由考官、监督员、协调员、计时员、计分员、报分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休息室工作人员组成。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选派;用人单位考官只限1人,其余考官从其他省直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中熟悉面试工作、具有一定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调。担任面试考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人事管理工作或相关理论研究3年以上,熟悉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政策,熟悉面试工作;严守秘密,心理健康。每个面试考评组设监督员1人,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商请省纪委统一选派。根据各部门录用计划,组成6个面试考评组进行封闭式面试,每个面试考评组考官半天轮换一次,于面试开始前40分钟宣布,同一个招考职位不能在一个半天面试完毕的,考评组考官不轮换。
  省垂直管理部门和非驻济省属监狱的面试工作,由所在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每个面试考评组所需用人单位考官,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选派。
  三、面试办法
  (一)面试考场安排
  每个面试考评组设一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候考室和一个面试休息室。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计时、计分和报分席,监督席。面试候考室、休息室设专职人员1名,负责面试人员的引领、面试顺序安排、面试后休息等工作。
  (二)评分办法
  面试试题不向面试人员发放,由主考官负责提问(包括导入性问题、公共性问题、收尾性问题),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共同进行面试。各用人单位的考官,可受主考官委托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性问题提问。面试以部门或职位为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人数进行。每个部门或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工作结束后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面试人员的面试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按规定由考官或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半年后方可销毁。
  (三)面试时间
  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人回答5-6个问题,其中公共性题目3-4个、专业性题目不超过2个,每个问题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题单独计时,上一个试题的剩余时间不能用在下一个试题。面试的答题总时间、各题答题时间,向面试人员宣布。在每题规定的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作答;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结束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的提问。每个面试场次安排10名左右面试人员进行面试。3天内完成全部面试工作任务。
  (四)面试程序
  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报考部门、报考职位随机排定面试场次顺序,并由招考部门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场次、时间、地点等,应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招考部门应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书面告知其面试纪律等相关注意事项。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资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点名并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面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考场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面试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每场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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