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13个月工资应单独纳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8 09:07: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节前,许多企事业单位忙着给职工发放第13个月工资或是年终奖金。在此,税务部门特别提醒,不要把第13个月工资或是年终奖金当成是当月的工资进行计算,以免在缴纳税款时发生错误。

据税务人员介绍,第13个月的工资或者多发一个月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扣除法定扣除额。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未达计税工资标准的,则可以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扣除法定扣除额后计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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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第13个月工资不能再扣除法定扣除额,而是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年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与第13个月的工资计算税款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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