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关于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通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6 11:17: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举行。现将我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审计 |
180分钟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30 |
会计 |
210分钟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00 |
财务成本管理 |
180分钟 |
四、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4日至5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五、报名地址
萧山区会计服务中心(育才路488号,萧山区财政办事服务中心内),联系电话:82729011。
六、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5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应亲临报名现场,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填交《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照片由计算机现场采集;2006年已报考的老考生,应出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IC卡》(去年报名时已领取,遗失者需办补卡手续),填交《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三)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经申请核准,可以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免试人员应填交《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一份),出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七、其他
(一)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
(二)报名现场可同时订购领取考试及辅导用书;
(三)《报名表》、《免试申请表》及查询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http://www.xscz.gov.cn/。
萧山区财政局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