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06年外销员考试4.20-5.12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9 14:02: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8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33号),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17日进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4月20日9:00至2006年5月12日17:00 (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5月10日至1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类别 |
科目 |
9
月
16
日 |
上午
8:30—11:30 |
国际
商务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
外销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
下午
2:00—5:00 |
国际
商务师 |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
外销员 |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 英语) |
9
月
17
日 |
上午
8:30开始 |
外销员 |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语)一天考完 |
三、考试方式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今年改动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语)试卷设置不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点负责发放、回收。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我市暂受理英语语种。口语考试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
(二)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四)完成报名后,考生可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2006年度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资格证书依据。
(六)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合格证.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可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资格条件审核手续。
(七)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成绩合格者的报考资格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处理,后果完全由考生及推荐单位负责。符合条件者,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国家人事部、国家商务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