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陕西省高中生可跨班跨年级选修课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9 1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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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记者5月7日获悉,省教育厅在新近颁布的《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中明确,届时进入课改的学生可以跨班、跨年级选修课程。
普通高中新课程将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通常情况下,学生3年内应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学生至少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在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校要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地重新选择。
为了保证学生选择课程,选修课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教学班的班额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但每班不要超过64人。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
我省出台的高中选课指导方案中明确:在选课和相关的管理过程中,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并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避免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