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农民工合理的利益诉求-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07: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乌鲁木齐市日前组织对农民工生活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生活观念正在发生三大变化: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调查显示,60%的农民工选择在城市发展定居,81.44%的农民工表示对城市生活能够适应或比较适应。他们普遍希望孩子可以在城市上学,家人能在城市团聚,能够在城市里看病,获得各种社会保障。在“目前最希望得到政府帮助”的问卷选项中,55.71%的农民工选择“和本地人享有同样户口”;38.57%的选择“解决好子女就学难问题”。(见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调查表明,目前大多数农民工的视野已经超出了对讨薪、就业等基本生存问题的关注,他们更向往城市的现代化生活,更企盼得到社会公正、平等的承认与尊重,这是一种高层次的理想与精神诉求。

知微见著,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乌市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反映了全国1.4亿农民工的心声。应当说,农民工要求在城市定居发展,孩子有学上,看病有医保,仅是提出了一个城市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生活保障,并非过高要求,完全合理合情。可在目前情形下是难以做到的,不仅乌市做不到,一些经济繁荣的大城市也很难做到,所以笔者把农民工这些要求称之为高层次的理想与精神诉求。

居者有其室,农民工定居城市的必要条件是有自己的住房。面对节节攀升的高房价,农民工买的起吗?而城市有限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又是照顾有城市户口的贫困居民,怎么可能有农民工的份儿?再说孩子上学,目前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虽然开始接纳义务教育阶段少量的农民工子女,但附加了很多条件,实事上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上学读书仍不在同一条公平线上。而城市医保和最低生活保障惠顾的是有户籍的城市人口。

可见,农民工融入城市,追求平等的最大障碍是城市户籍壁垒,城乡二元化体制从根本上阻碍了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生活条件与待遇。城乡户籍的不平等衍生出住房、医保、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孩子入学等诸多不平等。

构建和谐社会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合理的利益诉求,没有1.4亿农民工的生活和生存和谐,就不可能有城市的和谐;没有广大农民和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和谐。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强调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创造条件逐渐满足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消除城乡户籍的不平等,敞开城市大门欢迎农民工进城居住。诚然,解决问题难度不小,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关乎社会公平、和谐,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一视同仁善待农民工,决不能以城市资源有限、治安管理难度大、经济难以承受为借口将农民工永远挡在城外,永远成为城市边缘的“漂浮一族”。

笔者以为,重视农民工的利益诉求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毋庸讳言,目前城市就业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关系,而农民工进入城市这个陌生环境,举目无亲,即使有城市户口也处于就业劣势,这就需要政府“制造”平等的就业竞争氛围。二是提升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据乌市调查,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占48.57%,高中文化占28.57%,小学文化占14.29%,大专及以上文化仅占2.86%,总体偏低。而就业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文化和技术竞争,农民工文化偏低很难在城市立住脚,提升文化素养和技术素质迫在眉睫,是农民工融入城市、适应城市生活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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