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7中考招生作调整 高中招生有四项改革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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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
今年,我省对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进行了改革,内容包括学业考试及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三个方面,旨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我市自主命题
今年,全省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及各科赋分标准,按照去年我省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说明的规定执行。太原、临汾两市经省教育厅批准,仍实行自主命题。体育测试由各市统一组织安排,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从2008年起,全省由省统一命题的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20分;理科综合15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其中历史75分、思想政治75分。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政治”为开卷考试。
考查科目列入综合评定
地理、生物学科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测试,是初中阶段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要纳入市级组织的学业考试范围或者纳入校内考试、考查范围,由各市组织实施。此外,体育(学生日常锻炼、体质健康达标情况、参与体育活动表现)、艺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和学校课程等也作为校内考试或考查部分。
校内考试、考查科目的情况以及获奖学生在科技创新小发明等方面的获奖情况均列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中,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以事实为依据,突出学生特点和发展潜能。
高中招生有四个改革
●分配招生名额,扶持薄弱学校
我省规定,2010年由各市将当地优质高中学校50%以上的招生名额,依据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按比例直接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逐年提高比例,争取2012年达到80%.录取时,按分配名额,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优质高中学校所划定的统一录取线25分以下。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该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读书至少两年以上的正式学生。
●录取保送生要向社会公布
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生申请,所在初中学校推荐,经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查,直接保送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保送生的审批标准和条件,以及录取情况要向社会公布。
●学科竞赛可作特长生录取依据
去年,我省规定,初中阶段学生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在招生录取时不得照顾加分。改革后,此成绩可作为特长学生录取依据。另外,对于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经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查批准,可破格录取进入当地优质高中学习。特长生的审批标准和条件要预先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布。
●扩大特色学校招生自主权
我省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其体育、音乐、美术、外语、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逐步扩大特色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其招生办法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可进行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