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信息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4:26: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石家庄经济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信息
根据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调剂专业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
构造地质学(070904)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1)
会计学(120201)
企业管理(120202)
二、调剂生优惠待遇
为鼓励有志优秀青年到我校深造,我校对录取的自筹经费研究生一律免收学费。
三、调剂要求
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2、欲调剂考生首先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3、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全国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4、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5、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和我校具体调剂要求的考生。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2、我校审查同意后即通知考生,发出接受调剂函至考生或第一志愿单位,同时考生本人与第一志愿单位联系申明同意调剂至我校,并协助原报考单位办理正式调剂手续,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第一志愿单位出具的正式调剂表(原件,复印件无效),表示调剂成功。
4.4月中下旬通知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应按我校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5.我校向拟录取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公函以调取试卷,试卷等材料未规定时间到达或经审查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操作程序将在省招生工作会议(在4月10日)后确定并公布,请调剂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050031
咨询电话:0311-87208228 传真:0311-85820641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段老师
* 调剂录取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