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学院]2005年招收攻读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5 16:52: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
重庆交通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重庆市招办、重庆地区报考点以及重庆交通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直接到网报时自己按有关要求选定的报名考试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