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物理(课标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3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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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课标卷考试说明 物理
一、考试性质
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是以合格初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级中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初中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助于课程改革的实施和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范围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1年7月制订并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兼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3版《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物理(八年级全一册)》、2005年5月第1版《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材·物理(九年级全一册)》、2005年5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上)》、2005年5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2006年6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九年级)》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上册)》、2005年10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2006年3月第3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九年级全一册)》的教材内容,并结合初中物理教学实际。
三、考试内容和目标
物理学科招生考试既重视考查初中物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也重视考查观察能力、实验探究能力、初步的抽象概括能力和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1年7月制订并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和要求,上述各方面的考试内容目标分述如下(具体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内容及考试水平见附录:双向细目表):
(一)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包括物理现象和物理事实、物理概念和规律。
其考试目标分为:了解、认识和理解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具体含义如下:
了解(A):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
认识(B):位于“了解”与“理解”之间。
理解(C):把握知识内在逻辑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计算;提供证据;整理信息等。
(二)基本技能
基本技能包括测量、读数、作图、实验操作等方面的技能。其考试目标用“会”表述。
会(D):会使用简单的实验仪器和测量工具,能测量一些基本的物理量。会记录实验数据,知道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会用科学术语、简单图表等描述实验结果。
(三)基本能力
基本能力包括观察能力、实验探究能力、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具体含义如下:
观察能力:能有目的地观察,能辨明观察对象的主要特征及其出现的条件。
实验探究能力:会根据探究目的和已有条件设计实验,会正确使用仪器,能正确记录实验数据,会从物理现象和实验中归纳简单的科学规律,会用科学术语、简单图表等描述实验结果。
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能从大量的物理现象和事实中区分有关因素和无关因素,找出共同特征,从而得出概念和规律。
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物理知识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能运用观察、实验手段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能运用数学工具解决简单的物理问题。
四、考试方式
物理学科考试采用书面笔答、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试卷结构
物理学科考试的试卷由两卷组成。第I卷为选择题,第II卷为非选择题,试卷满分为100分。试卷知识内容的分布情况为:
力学、声学 约40分
光学 约10分
热学 约15分
电学 约35分
试卷的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情况为:
较易试题 约60分
中等试题 约20分
较难试题 约20分
试卷题型的分布情况为:
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题) 约36分
填空题 约14分
作图、实验探究题 约34分
简答、计算题 约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