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物理(大纲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3 13:41: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统一考试物理学科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是以合格初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级中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初中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助于课程改革的实施和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范围
物理学科的考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0年8月制订并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大纲(试用修订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1年7月制订并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兼顾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物理(第一、二册)》的教学内容。
三、考试目标
物理学科的考试既重视考查初中物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也重视考查观察能力、实验探究能力、初步的抽象概括能力和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大纲(试用修订版)》和《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和要求,上述各方面的考试内容目标分述如下:
(一)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包括物理现象和物理事实、物理概念和规律。其考试目标分为:即知道和理解。两个层次的具体含义如下:
知道:对所学知识能够识记和识别。
理解:是对知识的进一步认识。除了包含“知道”的要求外,还要了解知识的含义,能够说出它的要点,能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并能用来分析、解决简单的问题,如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进行简单的计算等。
(二)基本技能
基本技能包括测量、读数、作图、实验操作等方面的技能。其考试目标用“会”表述。“会”的含义是指能独立、规范地操作,并能正确表达出结果。
(三)基本能力
基本能力包括观察能力、实验探究能力、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具体含义如下:
观察能力:能有目的地观察,能辨明观察对象的主要特征及其出现的条件。
实验探究能力:会根据探究目的和已有条件设计实验,会正确使用仪器,能正确记录实验数据,会从物理现象和实验中归纳简单的科学规律,会用科学术语、简单图表等描述实验结果。
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能从大量的物理现象和事实中区分有关因素和无关因素,找出共同特征,从而得出概念和规律。
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物理知识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能运用观察、实验手段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能运用数学工具解决简单的物理问题。
四、考试方式
物理学科的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作答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试卷结构
物理学科考试的试卷由两卷组成。第I卷为选择题,第II卷为非选择题,试卷满分为100分。第I卷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第II卷在试卷上作答。
本试卷知识内容的分布情况为:
力学、声学 约40分
光学 约10分
热学 约15分
电学 约35分
本试卷的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情况为:
较易试题 约60分
中等试题 约20分
较难试题 约20分
试卷题型的分布情况为:
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题) 约40分
填空题 约14分
实验与探究题 约30分
简答与计算题 约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