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市476所高中具招生资格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3 13: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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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www.bjedu.gov.cn)上公示了2007年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名单,476所高级中等学校榜上有名,比去年的499所减少了23所。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未经公示的高级中等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初中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结业生。
在今年具备招生资格的476所高级中等学校中,普通高中学校为311所,比去年减少19所;普通中专为45所,比去年减少6所;职业高中为75所,比去年增加两所;技工学校与去年相同为39所;五年制高职学院也与去年相同为6所。市教委要求具备招生资格的高级中等学校要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提前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市教委同时要求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加强对初三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并采取措施保证全体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要正确引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招生考试或强迫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