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英语(课标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13 13:16:3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课标卷考试说明 英语
一、考试性质
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是以合格初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级中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初中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助于课程改革的实施和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范围
英语学科考试的内容,以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五级所规定的课题目标和级别要求为命题依据,以北京市初中英语课改实验教材实际教学内容为命题范围。
三、考试内容和目标
英语学科考试将全面测试考生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英语语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英语学科的考试目标分考试内容和知识细目两个项目进行表述。考试内容是指《英语课程标准》中规定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要求纲目;语言知识细目是指根据该纲目划定的具体知识要点;语言技能细目是指对听、读、写的能力要求(详见双向细目表)。
基础知识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各层次的具体含义是:
1.了解
对所学过的词汇和语法等语言知识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些语言知识的基本规律及其基本含义。
2.理解
对所学知识范围的语言材料能够进行理性分析,理解所学过的各种语言现象和语言规律。
3.掌握
能够对所学过的基础语言知识进行归纳和综合,灵活运用所学基础语言知识,解决新的语境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