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7一、二级建筑师3月22日前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7 1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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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人 事 厅
湖 南 省 建 设 厅
湘人函[2007]9号
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精神,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200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2至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自2007年起,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第一科《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的考生,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其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二、各地报考资格审查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的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
四、全省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2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以省直、中央在长单位和市、州为单位统一于3月20日至21日8:30-16: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报名。各市、州及省直、中央在长各单位须在3月16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汇总。今年考试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详见附件4-5,其它报名所需表格与去年相同。
为督促报考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6)印发给每一位报考人员,同时也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前培训。
五、根据湘价费[2004]281号文件规定,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105元(含上缴建设部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65元(含上缴建设部120元)。
另外,根据湘价函[2004]4号,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费15元(报名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工作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31—2245096)负责组织实施。望各地人事部门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及时协调,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登记表
5、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1:
2007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3月22前 |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
3月20日至21日 |
省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 |
3月27日前 |
各地上报报名信息数据 |
3月31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单 |
5月8日至11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
考
试 |
一
级 |
5月12日 |
8:00-11:30 建筑设计 |
13:0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5月13日 |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3:30-17:30 建筑结构 |
5月14日 |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5月15日 |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30-17: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二级 |
5月12日 |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5月13日 |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6月8日前 |
上报一级注册建筑师阅卷信息 |
6月底前 |
上报二级注册建筑师阅卷信息 |
7月底 |
按照人事部计划,公布考试成绩 |
注:带“※”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