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页 删除 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在2004年底前暂不作为应纳税收入 中华会计网校
第19页 新增 倒数第四段:国税发〔2006〕31号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预售收入预计计税毛利率的规定
第21页 删除 成本计价方法中的“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以及后进先出法” 中华会计网校
第24页 修改 计税工资标准上调,自2006年7月1日起改为人均每月1600元 中华会计网校
第24页 新增 国有及国有控股和改组改制后的金融保险企业计税工资,可以比照工效挂钩的办法,按照“两个低于”原则,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
第25页 修改 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改为2.5%;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工资计算 中华会计网校
第25页 删除 电信企业按照2.5%计算教育经费的规定
第25页 新增 部分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
第26页 新增 倒数第3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第27页 修改 计算捐赠限额的基数改为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中华会计网校
第27页 新增 “(五)业务招待费支出”上面两行“但税务机关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所属年度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第28页 修改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公式下面一段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重新编写
第29页 新增 倒数第4行,服装生产企业从2006年1月1日起广告费扣除比例为8% 中华会计网校
第32页 修改 第(十五)项按照财税〔2006〕88号重写
第43页 新增 第(三十一)项
第46页 新增 最后两行 中华会计网校
第51页 新增 (四)1.(6)
第59页 修改 二、(一)2.中的“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改为“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国发〔2006〕6号)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第70~81页 修改 第九节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修改
第83页 修改 第三个大问题中的前3点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重写,主要体现以税后金额计入收入总额。
第92~119页 修改 加入新的企业所得税主表以及附表
第121页 修改 (5)中的计算公式增加2%,说明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计算,不再按工资总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