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07中招政策首次网上填志愿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3 14:12: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长沙市教育局18日公布的该市2007年高中招生政策显示,今年该市中考中招政策与去年基本相同。今年高中招生的学生志愿填报首次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自己的考试成绩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填报。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考试成绩分为五等第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对于单科课程实验的初中毕业生,文科综合最终成绩由文科综合考试成绩(占文科综合最终成绩的90%%)和学生初二地理考试成绩(占文科综合最终成绩的10%%)相加而成;理科综合最终成绩由理科综合考试成绩(占理科综合最终成绩的90%%)和学生初二生物考试成绩(占理科综合最终成绩的10%%)相加而成。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如何进行等级划分?政策规定,首先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第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第。
仍执行“三限”政策
高中招生仍执行“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限等第、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初中毕业生生源状况及高中发展规划制定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含公费计划和择校计划)。公费招生计划将对综合课程实验区实行单列。
六类考生有优惠政策
具有下列资格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长沙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子弟。学校于6月4日-7日统一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过期不予补办。
录取名单将网上公示
报考音乐、美术、幼师、旅游等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接受面试和参加术科考试。
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的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毕业书面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对公费生进行划等录取。同一批次的招生学校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已被公费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批次的择校录取。
招生学校录取时,按以下规则依次择优:(1)比较书面考试成绩等第;(2)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第;(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单科等第。对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学生,招生学校不得拒录。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向社会公示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