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学》(3323)课程考试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16 22: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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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3323)课程考试说明(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考试标准和原则
1.考试标准
《劳动经济学》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独立本科)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共8学分。考试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2.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5年12月颁布的《劳动经济学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和范围,以《劳动经济学》[王守志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具体出版时间为:2006年2月第1版)]为考试核定教材。
3.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学好本门课程,需要具备相关的基础知识,如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法律基础、劳动关系导论等。在学习中,应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识记、理解,同时将这些基本原理与现实中的相关经济问题联系起来,加强领会和分析能力。考试中,既体现测试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又重视测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原则。
4.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分数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分数比例小一些,一般章节的分数适当。单章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总分的一20%。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2.试卷内容结构
重点考核的章节:第2、3、5、6、7、11章,其分数比例不低于总分的60%。
一般考核章节:1、4、8、9、10章。
不考章节是:第1章第3节、第10章第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