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2:46: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音乐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创作、制作、表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招生专业
详见我院《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即[附件一].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属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检查标准。
五、报名时间
2005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200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国家组织的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和武汉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
1、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04年10月8日—30日(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照相、缴费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14日。
3、专业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20日。
六、报名办法
1、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和验证码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湖北中医学院是我院指定报名点,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输入报考点时,请点击“湖北中医学院”)。
网报成功的考生,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04年11月10日—14日到湖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报名点,对本人报考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照相、缴费(湖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报名点电话:027-6888908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昙华林特一号)。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可见《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湖北省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政策问答》,考生可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www.whcm.com.cn),点击“招生考试—信息公布”查看。
2、专业考试报名
考生凭“2005年硕士生招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00元/人。
七、考试科目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国家组织的政治、外语统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复试仅限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1、统考:政治、外语科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地点在湖北中医学院紫阳校区(原湖北省药检专科学校),地址:武昌区紫阳路275号。
2、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考试科目见下表,详细内容可见《武汉音乐学院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即[附件一]),也可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www.whcm.com.cn),点击“招生考试——信息公布”查看。
专 业 方 向 |
考 试 |
初 试 |
复 试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12专业主科
412专业基础课 |
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口试;
外语听力测试 |
计算机音乐 |
音乐学各方向 |
312专业主科
412专业基础课 |
乐器演奏、民歌戏曲演唱、口试;
外语听力测试 |
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含指挥①) |
312专业主科
412专业基础课 |
视唱练耳
外语听力测试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312专业主科
412专业基础课 |
视唱练耳、口试
外语听力测试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311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411专业基础课 |
口试
外语听力测试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注:①指挥方向:初试科目为指挥、专业基础课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专业复试科目为乐器演奏、视唱练耳、口试、外语听力测试。指挥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归口作曲与音乐音响导演系管理。
八、考试日期
1、统考:2005年1月22日—23日。
2、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及注意事项将随准考证一起寄发给考生。
3、复试:由武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九、体检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在复试时把体检报告提交我院。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院划定的专业分配指标,根据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前须签合同(由武汉音乐学院、用人单位、拟录取考生三方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