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法理学(第八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1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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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一、法律渊源的含义
法律渊源的概念。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律分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法律的特殊分类
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