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河北省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5 08:51: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河北省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2006年河北省全日制培养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照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坚持复试标准,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选拔性。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应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一般为3—5人。复试工作小组接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学科特点,成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一人为组长,一般为3-5人。
三、复试考生范围
已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
(二)考生根据我校2006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参加复试。复试的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试,以笔试为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时间30分钟,由学校统一组织。
3、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由院系组织,在复试小组进行。
4、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院系自行组织。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五、录取
(一)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面试及复试均合格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学校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各学科专业报名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