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200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内部讲义(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24 21:21: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部分 总 论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行为人以取得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要条件;

(3)必须是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共同行为;2.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5.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6.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7.有因行为和无音行为

8.主行为和从行为9.基本行为和辅助行为10.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1)当事人和标的和内容;(2)意思表示;(3)合法性。

2.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殊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内容合法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条件的种类

①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②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期限的种类

①始期与终期;

②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六.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推定形式4.沉默形式

七.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2.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2)特点

2.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处分行为;

(3)无权代理行为。

九.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2.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十.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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