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若干问题的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3:24 19:18: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关于培养目标问题
1、世纪之交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与建立和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推进公共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全面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相适应,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尤其是行政管理队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培养这方面人才的一个基本途径,它是一种具有公共管理职业背景的志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与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尤其是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它也区别于同一学科的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型硕士生培养。它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特别是行政管理)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培养口径,并直接面向公共管理实践。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人才素质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
3、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读学位的获得者应该是专家型通才,必须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善于和勇于创新,德智体全面发展;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特定公共部门管理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能掌握和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公共管理的需要。
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就业背景是公共部门的各个领域,包括党政机关尤其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非赢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及社会团体、思想库或咨询公司等)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与行政部门等。
5、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关于招生问题
1、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并具有四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者。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在职人员报考。
2、考试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方式(即联考方式)。
3、考试科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科目为:
(1)政治理论
(2)外语
(3)管理学
(4)行政学
(5)逻辑与数学
政治理论课由各试点单位自行组织。外语、管理学、行政学和逻辑与数学为全国联考科目。
4、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和资历择优录取。
三、关于学制与培养方式问题
1、学制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1)非全日制。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既可以采用业余时间(周末、晚上)也可以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学习。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学制为2年至3年,采用学分制。学员在校脱产学习1年半,修完MPA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实习或找单位实习和做毕业论文。
2、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突出专业学位的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必须安排社会实践或实习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之中。
(3)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形式,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加培养工作。